「互利者」多慮,機會最易溜走
賓夕法尼亞大學(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)組織心理學家亞當.格蘭特(Adam Grant)在著作《給予:華頓商學院最啟發人心的一堂課》(Give and Take)中,為我們介紹了許多實例。書中他將為他人用錢的人稱為「給予者」(Givers),他認為這些人在社會上能取得最大的成功。
格蘭特將人分為——給予者、索取者(Takers)、互利者(Matchers)3種類型,並加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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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給予者」會去注意對方想要得到什麼,並在給予的過程中盡心盡力。相反地,「索取者」行動時優先考量的是「自己能不能從中獲利」。而「互利者」,則是在給予和接受之間尋求平衡。
換句話說,「給予者」是專注付出的人;「索取者」是專注攫取的人;「互利者」則是專注在交換的人。
格蘭特指出,在3種類型的人之中,能在事業和經濟兩方面都得到巨大成功的是「給予者」。相較於只想著如何獲取自身利益的「索取者」,最後能得到巨大利益的人,還是「給予者」。
為什麼給予者會成功呢?因為索取者身邊的人都防著他,擔心「這個人不知在盤算什麼,該不會又想一些損人利己的事吧?」所以很難得到旁人的幫助,想當然爾,離成功的目標就越來越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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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方面,互利者所想的事情是——如何回收自己為其他人的付出,所以他們經常在腦中敲著算盤:「這個人真的會把我為他付出的那部分還給我嗎?」這種行為讓互利者無法及時採取行動,結果機會就白白流失了,因此他無法搶得先機。
和兩者相比,給予者由於把對方的事情擺在第一位,「互惠原理」的作用便讓他能在許多事情上拔得頭籌。再加上,給予者在用錢時,會先站在對方的角度,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才出手,因此接受的人都會覺得「很窩心」。
如此一來,不論於公於私,由於給予者能得到許多人的幫助,所以更容易在社會上取得成功。把錢用在其他人身上,就能產生遠超過金錢本身的價值,而且最後,它們還會回到自己身邊。
共享放大利益的「頂層給予者」
這裡有一點想要提醒你。
雖然格蘭特指出,占據社會上層的成功人士中有許多是給予者,但在另...